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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体育大学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12-18 |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要求,根据北京体育大学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162017学年北京体育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共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间为201691日至20178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北京体育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bsu.edu.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体育大学党务、校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1062989253)。
一、概述
20162017学年,北京体育大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总体要求,将推动信息公开作为扩大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学校管理的重要途径,作为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助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细化公开内容事项,做好决策全过程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
20162017学年,我校继续秉承公正、公平、便利的原则,理顺并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制定完善《北京体育大学党委全委会议事规则》《北京体育大学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北京体育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北京体育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规范、优化决策公开的内容、范围、原则及程序;制定《北京体育大学校领导接待日制度(试行)》;目前正在根据工作实际对《北京体育大学关于中层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规定》进行修订。
(二)做好决策全过程信息公开
1. 决策前公开。学校在决策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前,向师生员工公布草案、决策依据,通过与师生、辅导员、职能部门负责人、离退休老干部代表进行座谈和校领导接待日安排,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以解决师生员工的实际问题,提高学校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2. 决策中公开。坚持党(校)办、组织、宣传、统战、纪监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全程列席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邀请基层党组织书记、学院院长代表、民主党派和师生代表分批列席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现场参与学校重要事务的决策过程。在《北京体育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北京体育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北京体育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编制过程中,召开党代会代表座谈会、教代会代表座谈会、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和教育专家咨询会,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校外专家及上级单位意见,集思广益,凝聚共识。
3. 决策后公开。在校内网开设“周工作计划”、“会议纪要”专栏,主动公布校领导及各部门、各单位每周工作计划和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及学校领导和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及时通报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进展和办理结果,确保执行到位、落实得力。召开校情通报会、校院两级教代会,向师生员工党员群众通报校情,自觉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监督。
(三)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支持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完善包括信息公开网、官网、内网、微信公众号和会议、文件简报等在内的全方位线上线下对内对外信息发布体系。20174月,我校根据工作实际,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对官网进行了改版优化,打造模块简洁、目录清晰、运维便捷的主平台。目前,正在积极部署OA系统移动平台,上线后用户可利用手机及时快速浏览、查阅校内信息、处理公文和协同事项。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通过门户网站、校办校刊等公开信息情况
20162017学年,通过门户网站(包括学校官网、内网、信息公开网、国家体育总局北京体育大学子站)主动公开信息6102条,其中:组织建设47条;校务概况2066条;发展规划31条;教育教学144条;训练竞赛119条;学术科研183条;人事师资105条;财务管理10条;学生管理146条;招生管理198条;就业创业1470条;后勤管理115条;合作交流456条;其他工作1012条。 
20162017学年,编辑发布《北京体育大学校报》9期,校报网络版同步发布9期,《就业创业指导报》1期。学校官方微信发布新闻196条。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 严格落实学校预算、决算情况社会公开。20176月,在信息公开网向全社会公开《北京体育大学2017年部门预算》,对学校基本情况和收支预算情况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20179月,在信息公开网向全社会公开《北京体育大学2016年部门决算》,对学校基本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收支决算情况、收支科目分类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2. 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校每年通过招生简章及新生入学须知、公示栏、门户网站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等内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3. 实现财务状况校内公开。学校财务处向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汇报2017年学校预算情况。主管财务校领导在2017年教代会上向全校教职员工代表报告学校财务状况。
(三)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我校严格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大招生考试过程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力度,紧紧把握招生考试的关键工作、关键环节,将考生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作为主动公开的重点内容,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
1. 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20162017学年,我校共主动公开招生信息198条,包括:
1)基本情况类信息,包括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办法、录取办法、招生动态新闻、招生简报等;
2)制度规范类信息。建立健全本科特殊类型招生考试考评人员选聘管理制度,公布有关体育单招体育专项考试考评员选聘工作实施细则、《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暨诚信工作承诺书》,公布体育单招、艺术类各类考试考场规则、考试安排、考试流程,涉考工作人员职责,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考试事故处理办法等;
3)规划计划类信息。公布体育类、艺术类、普通文史理工类、国家贫困定向招生、港澳台侨联合招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招生、新疆预科生等各类招生计划,公布分省份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4)学生服务类信息。更新20142016年我校在全国各省录取的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高分、最低分及平均分。录取期间,每日及时更新本科录取通知书发放事宜。公布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网上报名流程及重要步骤说明;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信息完善说明等;
5)结果公示类信息。公布招生申诉渠道,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提供网上录取结果查询,在体育专项考试和艺术类专业校考考场上当场向考生公布各项考试指标成绩。
2. 创建多元的信息公开渠道
1)通过本科招生网、研究生院网站、北京体育大学招生微信公众号及时将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报考流程、录取规则、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发布。重点加强了体育单招、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考生资格、录取要求、录取结果的公示。
2)使用艺术类网上报名审核系统和体育单招、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务管理系统,采用二维码、网络支付、信息加密等技术手段,实现了考生信息网上提交、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实时通知考生,考试费用网上支付,取消现场确认环节,方便广大考生。
3)体育单招、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现场公开亮分,采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现代化设备,屏蔽考生信息,减少人工测评的主观因素。使用激光测距仪、电子计时器,电子摸高器、红外测距仪、跳绳电子计数器、双飞计数器等仪器设备,现场通过大屏幕显示考试成绩,充分保障了考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1. 基本情况公开
在学校门户网站人事处主页及时更新人事处机构设置、业务职能、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方便公众办理各类人事业务,全面了解相关信息。通过公示栏、内网、人事处主页等多种方式公示各类人才项目、出国研修项目情况及结果信息。利用人事综合管理系统集中呈现教职工基本信息、考核和奖励信息,以及校内调动和招聘管理等信息,方便职工查询个人数字档案。该系统可自动向信息网络中心推送新入职职工信息,实现学校业务系统数据互通。
2. 招聘信息公开
我校除参加国家体育总局人力中心组织的统一招聘外,还自行组织教师、行政管理、实验教辅等岗位的招聘。所有招聘工作严格规范流程,招聘信息(包括岗位职责、应聘条件等)均在学校官网、内网和招聘网上公布,经过资格审查、单位初选后公布笔试名单,统一组织笔试、面试,公示拟聘人员名单,确保整个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3. 教职工职称评审信息公开
我校统一将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材料和成果在会议室展出,展览期间全校教职工均可阅览并提出意见。在校内网公示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拟晋升人员名单,时间为5个工作日。让教职工了解、参与和监督评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确保职称评审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五)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1. 学校档案查阅借阅情况。20162017学年,我校档案室接待公众查阅借阅280人次,利用档案374件(卷)。
2. 接待公共咨询情况。我校通过“空中广播、现场咨询、网上互动”三位一体开展高招咨询活动:参加教育部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网上咨询周活动和北京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教育面对面——北京高招咨询”栏目;参加北京教育考试院主办的2017年高校招生网上咨询活动,为广大考生答疑解惑;赴山东、河南、湖北等省市参加高招咨询,与当地考生和家长面对面交流沟通。20162017学年,我校共接待考生、家长现场和来函招生咨询200余人次,接听热线咨询电话10000余人次。
20162017学年,党委组织部共接受师生及其他组织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800余人次,其中,入党积极分子现场咨询查询培训成绩550余人次,党员入党信息核实70余人次,党费收缴信息查询30余人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咨询1300余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2017学年,我校共收到校内师生和社会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主体为公民个人,申请形式为信函,内容涉及学生学籍、学历管理。
(二)申请处理情况
对所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我校已按时通过邮件答复申请人。
(三)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体育工作秘密,个人隐私,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我校依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予公开。
现阶段,我校未向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印和邮寄等任何成本费用。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62017学年,我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良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基层和群众的认可。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我校党务、校务公开办公室对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学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20162017学年,未收到针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目前,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部分部门、单位对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等。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和提高: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党务、校务公开办公室和党务、校务公开监督机构要定期检查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校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并及时将检查结果通报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对于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鼓励;对于责任部门和有关责任人执行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要视情况追究责任。
(二)规范信息公开程序
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对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事项,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公开”的原则,确定每件事项的责任领导和具体负责部门,确保负责落实到位。
各部门、各单位对其职责范围内应该公开的事项、内容,要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提交学校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按规定予以公开。对于未列入目录,而教职员工和学生要求公开的事项、内容,由责任部门提交学校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并确定是否公开及公开的形式、范围等。对拟公开的事项、内容都要按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对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内容不予公开。
(三)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和培训
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四)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建立和不断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附后)

相关附件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xlsx